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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残留分析仪使用注意事项

  发布日期:2024-05-02   文章关键词:农药残留分析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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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残留分析仪使用注意事项:


1、器具专用原则:任何用于移液的器具和容器都应各自贴上标签,单独使用,以免交叉污染。

2、检测操作使用移液器及放液过程中,需适当控制节奏,以免吸液或放液过快导致加试剂量不准,并且有利于保护移液器设备。

3、本仪器可通用于按国家标准GB/T5009.199及按行业标准NY/T448-2001配套试剂的检测。使用方法参照试剂配套说明书。

4、更详细的仪器操作方法请参阅产品配套的说明书。

5、 包装及保存:农残速测试剂包含缓冲剂10包,胆碱酯酶5瓶,显色剂5瓶,底物5瓶,可供500份样品测试;使用前整盒试剂应保存于4℃冰箱,保质期12个月;室温或常温保存时,保质期3~6个月。

6、试剂的使用:任何试剂使用时,用一瓶打开一瓶,用完后才使用新的,防止试剂变质。

7、试剂只出不入原则:测试时,从任何试剂瓶吸出的试剂,禁止再次注射回试剂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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